政策:残疾学生投诉程序(1B).4.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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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统策略1B.4

I. 教职员工拒绝提供适当的住宿; 残疾学生被残疾支持服务主任(DSS)认为合适的教师拒绝提供住宿。.

1. 学生向DSS主任或美国残疾人法案(ADA)协调员提出投诉,

2. DSS主任将会见全体教职员工,向他们解释因拒绝为残疾学生提供住宿而收到的投诉. DSS主任还将解释管理残疾学生权利的法律. 教员有两种选择.

遵守: If the faculty member complies; all findings are placed in the student’s DSS file.

拒绝:发展支助司司长和《易胜博》协调员将开会审查这些资料. 在此之后,他们将把他们的调查结果提交给教务处的副校长进行纪律处分.

请注意:投诉将不予考虑或处理,除非投诉在事件发生后20个工作日内提交.
所有适当的调查结果将告知有关各方.

II. 认为教师及/或职员及/或团体因残疾而歧视:
当有残疾的学生觉得他/她因为残疾而被教师和/或工作人员挑出来或虐待时, 他/她应该参考易胜博和MNSCU董事会政策1B.1就业和教育机会的非歧视. 任何知道收到有关歧视/骚扰的信息或收到投诉的学生,教师或员工都应向指定的官员或学院易胜博报告这些信息或投诉.

3. 拒绝或终止住宿:残疾学生被拒绝和/或服务终止后,DSS主任审查文件和/或证人滥用服务.
1. 学生向《易胜博》申诉协调员投诉,

2. ADA协调员将收集和审查所有信息,并确定DSS主任是否做出了适当的决定;

3. 《易胜博》协调员将维持或推翻该决定. 所有信息都将被保存在学生的DSS文件中. 如果学生不同意ADA协调员的决定,则转到步骤4;

4. 《易胜博》协调员将成立一个委员会,听取所有相关信息. 该委员会将由《易胜博》协调员组成, 一名教员和一名职员, 还有一名来自DSS项目的学生. 该委员会将审查所有事实,并确定发展支助司司长是否作出了适当的决定. 如果调查结果显示学生发展支助处处长采取了适当的行动,该信息将被放入学生发展支助处的档案中,案件将被结案. 如果委员会选择推翻决定,住宿和/或服务将根据合同恢复.

请注意:投诉将不予考虑或处理,除非投诉在事件发生后20个工作日内提交.
所有适当的调查结果将告知有关各方.
所有学生将根据需要提供住宿,以找到合适的个人来帮助启动申诉程序. 他们在填写申诉表格时也会得到帮助. 所有服务均通过位于Heintz中心校园B114的ADA申诉协调员办公室或电话(507)285-7119和位于易胜博校园SS168的残疾人支持服务办公室或电话(507)280-2968提供. 明尼苏达州中继服务:TTY 1-800-6273529.

实施日期:2000年3月29日
通过日期:2000年3月29日
修订通过:3/5/2007